关于执行信访工作局长接待日制度的公告


      为切实做好信访工作,推进和谐社会建设,根据《市规划局信访工作制度》要求,现将我局“局长接待日制度”公布如下:
      每月第二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局领导信访接待日,信访办公室协助局领导接待来访者。平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请相关局领导接待来访者。
      信访工作人员除做好信访记录外,还要详细记录接访局领导的具体意见、指示和决定,送达有关单位处理。
      在局长接待日,需有关单位到场时,有关单位领导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到场接访,并提出拟办意见,交局领导批示。
【来源】:
【作者】: 未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