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指南
申报要求
审批流程
审批周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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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要求
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
一、事项名称: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规划设计条件
二、申报材料:
1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 1份
2、项目批准文件(仅指国有或集体投资项目)
3、1:500或1:1000数字化地形图(原件) 6份
4、土地出让合同(开发单位以竞标方式获得的土地) 1份
5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
三、办理程序:
1、受理:建设项目申报资料齐全,经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,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登记、受理。
2、现场勘察:由规划相关审批部门与申报单位联系人约定,并派人对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勘察。
3、审批:市规划局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划法律、法规及申报资料、现场勘察结果作出规划行政审批意见。
4、办结: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在承诺时限(需补充材料的除外)的次日到规划局咨询服务中心领取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文件。
四、承诺时限:3个工作日(不包括市领导审批时间)
五、审批收费标准:免费
六、办公地点: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 宿迁群众大厦(市行政服务中心)一楼
七、联系电话:0527-4359211
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

一、事项名称: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
二、申报材料:
1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1份
2、施工图全套 1份
3、土地权属证明 1份
4、施工图审查批准书(临时建筑除外) 1份
5、消防审查意见书(临时建筑除外) 1份
6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
二、办事程序:
1、受理:建设项目申报资料齐全,经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,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登记、受理。
2、现场勘察:由规划相关审批部门与申报单位联系人约定,并派人对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勘察。
3、审批:市规划局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划法律、法规及申报资料、现场勘察结果作出规划行政审批意见。
4、办结: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在承诺时限(需补充材料的除外)的次日到规划局咨询服务中心领取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文件。
三、承诺时限:2个工作日(不包括市领导审批时间)
四、审批收费标准:按市政府文件规定办理
五、办公地点: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 宿迁群众大厦(市行政服务中心)一楼
六、监督、联系电话:
联系电话:0527-4359211